提问

AB双方是亲戚关系,因为拆迁产生房产纠纷。房子是宅基地。A方在07年前将房子口头卖给B方,并写了张2万房款的收条,收条上没有明确指向。B方在拆迁过程中,变造了合同书,并在事由里承认当时没有合同,而合同是2015年拆迁期间后补的,是A方同意以2万将房产卖给B方。A方不承认签过这个合同,并提出是变造合同。也不承认卖过房子的产权。现在产权任然在A方,B方在居委会取得了居住11年的证明,现在B方向法院把房子判给她。请问哪方会赢。

江苏-南京 发表于:2015-12-04 16:40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南京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南京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