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加入了一个所谓的“连锁经营”生意,话说这个行业,进去时交69800,然后两年后上老总,可以拿到1040万。这明显就是传销,可是他就是不相信。怎么办?有没有可以解救他的办法呢?
人
发表于 2015-12-09 10:25
向TA提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您可以向他解释有这样一条罪名,然后自己去找引诱他参加的人,说明情况,如果还这样就采取法律手段,前提是和这些人会面一定要在公共场合,注意人身安全。
发表于 2015-12-08 16:04
向TA提问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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