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人向本人借款15000元,当时有写借条(已经过去一年半了,借条有效期好像是两年吧),但一直不还,现在不接电话。准备上诉,请问我需要向法院提供哪些书面的资料?谢谢!
人
发表于 2015-12-10 09:47
向TA提问一、诉讼时效,借条上有还款日期的从该日起两年,没有约定的随时要求还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二、起诉时的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一式数份(法院一份、对方第三人一人一份、自己留一份)、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借条的复印件(按照诉状准备几份、原件开庭带去)、其他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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