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想咨询下就是签订劳动合同附属保密协议中无论在甲方受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无论何种原因而结束)后,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部门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行为,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行为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这个是不是太武断了,对乙方是不好的,对吧

湖南-长沙 发表于:2015-12-10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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