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起因:我朋友对某个女的有性趣,某次这女的住在宾馆,然后就给这女的发了条“需要帅哥吗?不满2小时,倒赔200元”结果,那女的果然叫了他,完事后,给了她两百。事后那女的想告我朋友诱奸。这个算么?

四川-内江 发表于:2015-12-10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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