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个法律问题,2015/4/28在一家公司上班,每天需开车出门,但公司说出了事责任自负,后来出差去外地,中间错过签劳动合同,回来后,公司也没找我签,现在感觉每天出门开车不安全,想离职,能找公司赔偿双份工资么谢谢!
人
发表于 2015-12-14 22:21
向TA提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应该支付员工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的差额。《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可来电咨询或预约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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