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法院判决连带赔偿,现在我方与受害者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进行陪偿并安期在进行赔偿,但是另外一方不进行赔偿也没与受害者达成协议,法院现在却将我方和另一被告均列入失信名单,法院这样做合法吗?我方可以要求法院从失信名单中删除吗?

湖南-株洲 发表于:2015-12-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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