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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有几个朋友我分别用 ABCDEJ来代表。ABCDEJ一起去酒店唱歌!回来的时候ABCDEJ一起下的电梯。在电梯里C猥亵一个女孩。A和B出了电梯后,走在前面准备去开车。但后面的 CDEJ给女方叫来的几个男的前来找他们谈事!发生了口角。D上前就把人家踹了一脚。后面女方那边冲出了10几个人都拿着刀。AB因为走在前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回头看到打架了。回去的时候看到E给人家捅了一刀。还给人家压在地上打。A看到后过去把女方人踹开。把E扶走了。走了大概一百米远A就打电话报警了。但后面又开着摩托和小车上来追。A和E就开始跑。但E身形比较胖。又受了伤给追到砍死了。A呢去派出所做了三次证人做了口供。但事过去一个月后。派出所又说抓到了人。叫A过去认人。之后就给抓到看守所去了。我想问下A这样的情况要付什么责任不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5-12-16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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