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最近要打一个官司。大概情况是这样的:和我在一起很多年的男人在附属医院工作,是党员和博士,期间他做了很多伤害我的事情和违法乱纪的事情,我当时偷偷保留证据并且向纪委检举揭发,揭发证据有嫖娼,贪污科研资金,违法做胎儿性别鉴定,人身伤害诽谤等等罪名,现在纪委已经将他处理并开除党籍了。 我将他被纪委处理的事情以及违纪的证据编辑成短信的形式转发给了他的一百多个朋友,同事和家人(电话号码是我以前保留下来的),目前他的很多朋友都已经知道此事了。现在他向我起诉,条件有几条。1:损害他个人名誉 2:没有经过他同意保留他的电话号码,涉嫌侵犯个人隐私。 我这样的做法违法吗?打官司输赢哪个概率大

浙江-金华 发表于:2015-12-1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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