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讲8月30日前交房。但是如果商品房竣工验收但仍未达到使用条件买受人同意给予三个月交房宽期限。那我想说的是他取得公共配套设施竣工验收意见表都已经是12月份了。那我就不需要给予三个月期限。那就是逾期30天以上了。逾期30天以上了我就可以退房了
人
发表于 2015-12-22 21:22
向TA提问退房属于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如催告后3个月仍未交房可要求解除合同。但如你主动给予了3个月的宽限期,则属于合同变更,不能在逾期1个月后要求退房,但如你们当初曾约定3个月宽限期满仍未履行则可解除合同,那么你就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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