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于2014年11月签了购房合同,30%的首付,其余贷款,由于首付钱不够,开发商先收取了10%的首付款,剩20%在2815年10月25日前分两次还清,并签订了借款协议,在还完第一笔钱,国家政策出台说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可贷款80%,我便咨询开发商置业顾问,他说可以剩下10%也贷款,到9月份我又致电开发商是否可以办公积金贷款了,开发商说还没到时间,直至12月才让我们跟银行办理完80%公积金贷款,可是没过几天开发商就来催要10%首付款,说没承诺过那10%可以用来贷款,并要以借款协议为依据将我告上法庭,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5-12-22 11:32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厦门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厦门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