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天河买手机办理分期付款,店家开始说试一试本人信用是否可以通过,叫来分期公司,分期业务员让我在平板电脑签了协议(当时本人以为还要在纸质版合同签字才会成立借款合同,后面才清楚这个就是合同),分期公司也没看我是否带走手机,办理完就离开了,我对店家说利息太高不办了就走了,没交首付和也没拿手机。一个月后分期公司却对我扣款还钱,现在回去找店家,却咬定我当时拿了手机,让我去调视频证明我没拿手机,让店家出示收据之类证明我交了首付,他说自己没记账也没法提供(闭路电视只保存十天,所以没法调出视频),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5-12-26 16:26
向TA提问这要根据你掌握的证据来定。看似简单实则复杂,请电话咨询15915905888/13533332723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