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本人1980年入职国企正式职工,1992年单位优化组合再没安排工作,期间多次找其法人要求安排工作未果,2012年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与事实理由:我是**公司职工,原在保卫科工作,1992年优化组合下来,其他优化组合下来的人年龄比我大比我小的都有,分别都内退或重新安排工作了,唯独不安排我的工作,为此我先后几年多次找过(原厂长)王**,要求安排我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我患肝炎病),厂长都以没有部门要我为由拒绝安排我工作至今,因我没和一些人哪样送礼和赖缠,抑或因病歧视我,现在我还有病生活困难,公司单方面不安排我工作给我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侵害了我的切身利益,请求劳动部门帮助维护我的权益。

山东-烟台 发表于:2016-01-05 01:31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烟台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