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我要签一个30年的房屋土地租赁协议,因为国家对20年以上的合同不保护,我可以分两份签订吗? 提前签订合同在法律上有没有影响?
人
发表于 2016-01-07 14:45
向TA提问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也就是说你分两份合同签也达不到一次性签约30年的目的,只有20年届满之后再续签10年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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