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和女方有个女儿现在17个月,男方本人在婚前有一套回迁房子,女方没有房产;婚后双方共同集资买了一套回迁解困房,户主是女方父亲,现在还有债务未还清;男方现在提出离婚,要求平分婚后财产,(就是婚后买房子拿出的钱)女儿要是女方抚养的话,每月愿意承担20%的抚养费600元,现在双方住的房子是男方婚前的,离婚后不愿意提供给女方和孩子居住;想咨询的是,像这样的情况孩子一般会判给谁?抚养费怎么给?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婚后买的房子在交款的时候用的女方父亲的名字,只是在同天男方的银行卡上有同笔费用的转出,像这样的情况能不能说明房子是男女双方共同买的?女方该如何争取自己权利? 男方要求女方承担所有买房子的所欠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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