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是这样的,我有个朋友在年中在乐山付首了两成首付,打算用公积金按揭买房,合同签了后一段时间,开发商也没让他提供资料办按揭,他打电话问开发商,才晓得开发商在签合同的时候还不具备办公积金按揭的条件,要房子修到一定程度过几个月才办的到,我朋友呢又在私营单位上班,单位下半年的公积金就扣了钱,没有交到管理中心,等开发商通知我朋友可以办按揭的时候,我朋友单位没交下半年的钱,我朋友又办不了按揭了,转商贷,我朋友算二套房,要补两成的首付,又拿不出弄多钱来,开发商现在就让我朋友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说要付总房款的两成的违约金,相当于我朋友的首付款都打水漂了,我就想问下,开发商在签合同时没有告知我朋友当时不能办按揭,算不算违约在先呢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6-01-07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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