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个问题啊,我是在子公司入职的,2014年4月入职,2014年7月总公司成立,我被调入总公司,子公司的劳动合同在2014年8月30日解除,但是没有人跟我说,我后来在总公司负责了人事后勤工作,这个档案也就到了我手里,领导也不清楚在我这里,但是总公司也没有跟我签订合同。子公司在2015年10月15日遣散了大部分员工,剩余员工调入总公司,合同时间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计算,我现在在弄这个合同给他们,但是现在公司的运营状况不佳,有可能年后就解散了,你们说我签合同的时候连带我的一起签了好?还是不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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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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