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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事想求助一下。我15年年初通过一个朋友借给他另一个朋友几万块钱。当时那个人给我打了一个欠条,只写了借款金额以及借款人,没有手印和身份证复印件。也没有写保证人。现在他还不出钱来,名下也没有房产等固定资产。请问我能向我这个朋友讨要欠款吗?如果起诉能讨回吗?(我有我们三人之间的通话记录。在电话中她承认向我借钱,还有我那个朋友也承认当初通过他借出去的钱)

浙江-杭州 发表于:2016-01-08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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