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结婚2年,无孩,女方把男方的钱全部拿了,后来男方工作受伤,女方不照顾,也不看望,要离婚,男方可以追回结婚彩礼和钱吗?
人
发表于 2016-01-10 14:27
向TA提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的情况应当属于返回的情形。 如有进一步的问题,请致电陈律师:18274890396,QQ:280382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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