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跟他是2011年五月结婚的,2012年一起在广州付了二十八万买了一个房子,2013年年底生了一个小孩,然后在2014年三月份,我跟他协议离婚了一次,大概是他给我十万,小孩归我,小孩的抚养教育问题他负担之类的。但是后来隔了两天我跟他又复婚了。后来就一直分居了一年,大概今年三四月份又在一起生活了两三个月,又因为不合分居了。而且没有想再再一起了。现在男方在供房贷,小孩我带着。他不给生活费。分居呢。现在就是想问下,如果男方起诉离婚,孩子会判给他吗?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6-01-10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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