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因为常年分居,性格不合,地位不对等,以及婆媳关系紧张等问题准备离婚,我们有一套婚后的共同房产,价值约230万左右,还有一个7岁的女儿,我和他想协议离婚,但是他写的离婚协议是孩子归他抚养,并将房产分为3份,他和孩子占2/3,我只有三分之一,他一直想我净身出户,房子没有我的份,孩子也不归我抚养,此外还要求我给他10万元的补偿,因为我曾经在外读硕士和博士,但是我一直获得国家二等奖学金的资助,没有花他什么钱,我父母生病花了他几万元钱,他说他照顾孩子多一点,要我给他补偿,我就想咨询一下孩子他把房产分成三份,有没有法律依据,我们之前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假若我提起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决,房产是不是应当有我一半,女儿是否也应该归我抚养,还有我提起起诉的话,因为涉及到1套230万的房产,律师费和诉讼费怎么计算,好像挺高啊,我没有那么多钱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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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但与孩子无关。孩子抚养问题,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孩子由谁抚养。如需帮助请联系南京郭律师:13776685160.
发表于 2016-01-12 11:36
向TA提问婚后房产通常为夫妻共有。至于孩子归谁抚养,要根据夫妻各自条件综合评判。详情您可以来电咨询:15195996625,南京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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