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一下,非法经营烟草定罪的话,是根据被抓时的金额定罪,还是根据经营以来的所有交易金额来定?
人
发表于 2016-01-25 10:21
向TA提问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烟草制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伪劣烟草制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十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发表于 2016-01-25 22:41
向TA提问按照公安机关查处认定金额。详细请咨询: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8层(即:南方日报社隔壁)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杨律师电话13312962803,18902335999,13903069658,QQ187975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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