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在十一月份受工伤了,单位是私人,买了工伤保险,受伤时已经报了工伤,在住院治疗其间费用,保险公司和用人单位都出了药费了,之前上个月和老板协商好了,他说十二月计起整月工资给我,一月份就按上班出勤天数发工资,另外补了几百块算是护理费,所以也就算了没去认定工伤,在早几天找老板发工资,老板要我写了个字据说工资,医药费已经付清,然后他说就把工资打进我账号,可现在老板却反悔找借口说十二月份只有二十天出勤工资,一月份十五天出勤工资给我,我有胜数去告他吗
人
发表于 2016-02-01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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