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继母的姊妹是否有权继承继母的那部分 我父亲78年与继母结婚,当时有4个孩子,均已超过20周岁。14年和15年父亲和继母相继过世,继母没有生育之女,由我们4位之女赡养(长期卧床)直至送终,现有部分现金(无其他财产),我们应当如何分配,继母的姊妹是否有权继承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6-02-03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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