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在2008年发生的摩托车相撞事故,没留下证据,造成对方受伤,对方十二岁女儿受伤(腿撞断了),当时私下解决,现在对方以女儿手术为由,需要平分手术费用

湖北-荆门 发表于:2016-02-04 12:06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荆门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荆门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