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参加一个培训班,没有培训资格证,工商局注册的为咨询公司,12月14号开始上免费试听课,直到1月4号(周一)才开始正式上课,8号(周五)我办的退学手续,(本来是试听课结束,正式上课的时候,有个开班仪式,不过由于学生少,到我退学后,才进行的开班仪式)至今学费未退。因为12月22号签了一个培训及服务协议,上面写有培训一周内(我们培训时间为周一至周六,我周五办的退学,老师已签字),乙方不能或者不愿参加培训,甲方将全额退还乙方学费。培训开始一周后,自愿退学者,不退还已缴纳的培训费。我已缴纳10000元,开的收据上写的也是咨询费。多次奔跑无果。工商局也只是进行调解,望律师分析,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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