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家是阜宁的,我哥哥经人介绍认识了响水一女的,见面后双方满意,商量结婚,给了彩礼加见面礼共计8万元整。去年7月份结婚,婚后第二天女方以上班为借口离开我家回了响水,我家人劝她跟我哥去无锡打工,她坚决不肯,不段的要钱,后来我哥去了响水几次,其他不谈就要钱。年前我哥要带她回来过年,他说除非把钱都给她,要不然就不到我家来,在这段时间里我们隐隐感觉此人不可靠,所以这次就没有给她钱,毕竟我家是农村的,哪有那么多钱给她,我们看她这幅态度,思来想去,准备结束这段婚姻。这半年里。她和我哥在一起的时间 没有10天。我们想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要回8万的彩礼钱(当初那女的写了收条在我家)。请问我们能要回这8万块钱吗?这可是我家两年不吃不喝的收入啊

江苏-南京 发表于:2016-02-1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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