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闺蜜让我跟别人借钱,把钱放在她那里长利息,我从朋友那里拿的,结果闺密跑了,闺密给我打的借条,我给我朋友打的借条,我朋友怕我还不上钱,让我在借条上面写的用我的房子做的抵押,马上两年了,我确实没钱还朋友,50多万,她说要通过法院起诉我,,她说我定败诉。我实在没有办法了,一个脑袋两个大了都。。。
人
发表于 2016-02-17 13:08
向TA提问你好,如果借条上面注明以房子作为抵押但最终房子没有抵押,抵押权并未生效。如果对方起诉你要求你还款,法院会根据具体事实及证据情况进行判决,你需要履行有关还款义务。至于你朋友与你之间的纠纷,需要你另行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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