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产期2月9号,2月11去医院产检,说一切正常回家待产。2月12号晚上8点有分娩迹象,然后住进医院待产。期间疼痛难忍,宫口不开,13号上午医生人工破水,挂了一袋催产素,疼的不行要求剖腹产,医生说可以生,14号上午又挂一袋催产素,下午挂又挂一袋催产素,到14号下午3点打了无痛分娩针,一直等到当天夜间11点,宫口还是丝毫没有进展,然后出现了发烧,胸痛的状况,医生立即找家属签字拉去剖腹产,过了20分钟,15号凌晨0:02分婴儿一出生就说要隔离观察一个星期。这种情况医院承担什么责任吗?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