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害人董光,男,27周岁,未婚,汉族,长治市郊区马厂镇富村人2015年6月13日下午3点44分被富村干部(姜爱旺)家儿子(姜涛)打电话叫去饭店吃饭,从饭店出来,又被叫去甩饼摊吃饼,吃甩饼的时候,姜涛和临桌的姜小北吵起来,姜涛给姜小北认老大,姜小北趁姜涛不注意扇了姜涛两巴掌,姜涛耍起了酒疯摔桌子凳子,姜涛父母及姜涛姑父(村长)母过来弄姜涛回家,这时受害人我也送人回来了,姜涛父亲(姜爱旺)让我拉姜涛回家,我刚过去,就被姜涛抓起来摔进路边排水沟,姜爱旺从沟里拖起我,姜涛媳妇(李莎莎)让打120,姜涛父母不让打,姜涛姑妈(村长夫人姜喜爱)抱着我的头让我靠在她腿上,她用尽全力掐我的人中,掐醒后,让姜涛父亲(姜爱旺)去叫我的父亲拖我回家,姜爱旺故意隐瞒我父母实情,对我父母说我醉酒,致使我错失治疗 时机,导致我现在半身不遂!第二天我早上还不醒,我母亲送我去医院后,才知道我不是醉酒,而是摔伤头部导致脑出血昏迷不醒,中午我家人听说后对我父母说了,才知道我是被摔伤头部,我父母报警后,派出所收到村干部(姜爱旺)家好处不立案调查,法院起诉无人敢做证,村干部(姜爱旺)及其家人已经在村上说话,谁要为我作证,就弄死谁,铲平谁家! 我父母多次找村干部(姜爱旺)家理论,他们承认了,当场拿出5000元钱用于治疗,目前他们一家躲着我们,不再承认,并在村上发话,谁要为我做证,就弄死谁,铲平谁家
人
发表于 2016-02-22 16:38
向TA提问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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