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当初合伙做生意,辛苦两年,整体有盈利,但对方在财务做手脚,没什么现金流,合作下去没啥意思。当时简单签了份协议,如果中途退出,什么都拿不到,包括当时投入的资金;现在也不打算要了。有必要签合伙解散协议吗
人
发表于 2016-02-25 09:46
向TA提问您好,如果确认是对方有做手脚,那么对方构成违约,你可以向对方要回投资,若遭拒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欢迎联系我 付建华,广东汇俊律师事务所(高德置地春广场B座8楼)电话及微信13928752633,QQ 1063189908
发表于 2016-02-25 08:34
向TA提问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做手脚,说明对方违约在先,可以要回你的投资。详细请咨询: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8楼(即南方日报社隔壁),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杨慧律师,电话13312962803/13903069658 QQ微信187975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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