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了4个门给2户人家,货款总计3万多,付了2万多,余款1万未付。门装好半年后说门有质量问题,我们察看后都可以修好,但买方不同意维修非要我们退款,我方人员去买方处解决问题时,买方十几人围住要求我方签退款协议,退20000给买方,不签就不让回,就被迫签了。这协议有效吗?因当时未报警,我方现无法举证是受胁迫
人
发表于 2016-02-26 11:16
向TA提问如果能证明是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可以诉讼要求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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