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的租客是企业,约定收到租金后一定要按时提交租金发票,现在每月将租金发票交到该公司要求开收据都会被刁难。请问我能不能以快递的形式将发票寄到该企业,然后将投寄单留底?以后发生争执,法律上能承认这个作为发票的收据吗?

广东-珠海 发表于:2016-02-29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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