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从2014年开始,有人开始,有人侵犯我的隐私,翻看我日记并且在我所工作的公司进行肆意地传播,并歪曲解释,而且未经我的同意去调查握的过去所有经历并恶意传播,他们侵犯了我的人格权,因为他们辱骂我。侵犯了我的名誉权因为他们恶意诋毁我。他们侵犯了我的隐私权,肆意传播我的隐私,给我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和心理伤害。还肆意传播谣言,蛊惑群众。是一个家庭条件好的女孩子,曾扬言赔偿个三四十万都不是事!我了解到侵犯个人隐私,情节严重者要坐牢。而且赔偿是根据其经济能力来索赔的。我想,这样,如果有人愿意接案子,所有的赔偿金都付给律师,我分文不取,我只要一个公道。因为他们不知羞耻,犯罪不改

河南-郑州 发表于:2016-03-03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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