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998年原告8岁,被被告开车撞伤,经民事调解,被告配餐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及后期治疗费等共计22000元,法院去执行要钱的时候,被告跑了,直到现在都没有联系上,请问现在还能要到钱吗,另外当时的22000应该是现在的10万左右了吧,我就是本案的受害者

安徽-六安 发表于:2016-03-09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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