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年一月份在工地上出的事,肋骨断了九根,还有盆骨粉碎性骨折,医药费花了五万,现在还躺在穿上,不能动,跟的老板是小老板,没有劳务合同,到今天也没有谈赔偿问题,老板前几天来我家,给了一万块钱,也没说什么,就说这个礼拜六再来我家,要把我父亲的医疗手续所有的东西拿走,说去帮我家报销医药费,我家应该怎么办?能让他把东西拿走吗?如果他把报销的医药费当作赔偿,我家怎么办?可以把所有的东西去复印吗?如果他拿走的话,医疗复印件能起法律作用吗?请求律师帮忙解答,并且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家里现在失去了一切生活来源,生活很困难,希望律师能帮帮我,谢谢大家了!
人
发表于 2016-03-11 15:41
向TA提问不要给他,可以起诉他和建筑工地的他的老板及建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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