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找律师代理,我在天猫网上买1.4万元的日本金箔酒,卖家是上海一公司,标签上配料表中写有金箔,该酒经上海市嘉定区酒类专卖局检验后结论是:金箔不是酒类的原料,是违法商品。卫生部2001年的一个文件也明确说明:金箔不是食品原料,不能添加到食品中。根据食品安全法我起诉到上海法院要求退一赔十,一二审法院均没支持,现找律师代理再审,绝不放弃。
人
发表于 2016-03-21 18:49
向TA提问再审改判可能性很小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