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接到法院传票,妻子起诉离婚,理由是感情不好,分居5年,有家暴,4月21开庭,请教各位我接下来怎么做,
人
发表于 2016-03-21 14:12
向TA提问详细请咨询: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周卡方律师,电话13609723725/13725299857
发表于 2016-03-21 16:14
向TA提问详情请致电:020-34838989或携带相关资料到我所【广东粤企律师事务所】(地址: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91号宗天大厦B座230)详谈!
发表于 2016-03-21 21:12
向TA提问应诉。详细请咨询: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8楼(即南方日报社隔壁),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杨慧律师,电话13312962803/13903069658 QQ微信1879753029
发表于 2016-03-22 09:04
向TA提问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要根据证据进行分析。
发表于 2016-03-22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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