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独生子女继承权问题,谢谢! 湖南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有我们一家三口(父母我)的名字,没有标明各自所占具体份额。母亲去年已去世,祖父母,外祖父母十年前都已去世,父亲只有一个弟弟是继母所生无血缘关系且三年前去世,母亲有俩个弟妹。 我想咨询: 1、如果房子以后等我父亲百年后再卖,现在是不是要我父亲立遗嘱由我一人继承就行(其中代写遗嘱要求两个见证人,能不能叫我在广东的朋友做见证)或者是遗嘱馈赠可以减少过户费。 2、如果现在卖,要不要先办理房子过户手续(我爸那份也全部过给我),或者只要有我俩签字就可以出售? 3、遗嘱见证用代写的方式是否可行还是一定要公证行公证才可靠,并且是否一定要湖南当地公证行办理) 4、我父亲的弟兄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