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买家,和卖家签订了《二手房交易合同》,合同约定了卖家不卖房赔房价20%违约金。未走网签,定金已付,贷款审批通过了,首付未付,现在卖家不卖了,理由是房价太贵,他拿到钱也没法买房了。请问我现在要求他承担房价20%违约金,能胜诉吗?
人
发表于 2016-03-24 11:47
向TA提问我最近手上正好也有一个交完定金,对方悔约的案件.你可以与我联系.具体我要看你们合同怎么订立的.
可以起诉,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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