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患者3月1日在华西医院做脊椎手术手术费用13万,手术后两周医生发现伤口有感染,并且由于严重营养不良导致感染快速蔓延到肺部,导致呼吸衰竭。严重营养不良是因为没吃东西加上医生将营养液的量降低了,患者由于手术后腹胀严重,吃不下东西,这情况也多次跟医生反馈,但是医生表示无法主动治疗腹胀问题,必须吃东西,与此同时医生也没有关注患者的身体状况,并没有给患者加大营养液的量,导致患者一直处于营养不良的状态,然后加重了感染,并且医生是在感染严重后才发现。事后问医生原因,医生也表示“确实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观察的时候有一点疏忽”,现在病人送进ICU已经2周了,ICU的医生说还要2周才能控制感染,ICU每天要花费7000元,光治疗感染都花了10多万了,请问,这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感染的治疗费是否应该由医院承担???虽然手术前签了知情书,但是这也不能作为医生疏忽的理由啊。

广东-惠州 发表于:2016-03-24 21:05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惠州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惠州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