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就是我男朋友离婚有孩子,2015年我们在一起了,孩子一直是是我带, 2015年寒假, 孩子的亲生妈妈带去贵阳买了一块电话手表,回来的时候,电话手表充不了电,我就带去小天才售后维修,发现里面有张电话卡,没有修好后, 我带着手表回到家中,几天后, 我突然想起这个事,出于好奇好玩的心态,拿卡插我手机,突然想起很久我的手机支付宝推荐了这个手机号的支付宝显示孩子的妈妈,我就用手机号修改了登录密码,登录了上去,, 看见里面有银行卡, 出于一种好玩好奇的心态,试试能不能修改了支付宝密码, 结果就真的用这个手机号改了,从她的银行卡转5次一次10000转了5次到孩子妈妈的支付宝,当时想试试钱能不能用, 就用于冲话费, 乱编了5个号码,一个充了500, 共:2500元, 事后孩子的妈妈报警, 警方那边出了一个处警证明, 说报警的人银行卡转了50000到支付宝, 分5次消费了2500,。 他们那边查到后,我男朋友告诉我:那边查到 说是我的手机操作,我很害怕, 就赶紧转了2500到男朋友也就是孩子妈妈的前夫卡里,委托代转。 可是这边问那边卡号对吗, 那边迟迟没有回复,第三天我从我的支付宝转了2500,到孩子妈妈的支付宝上面, 也去了她报警的派出所做了情况说明笔录。 现在孩子的妈妈想故意整我, 请问我这个构成犯罪吗?能立案吗?我现在心里特别怕, 怕她不放我

贵州-毕节 发表于:2016-03-26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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