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发布了货物出兑信息,只要买下我的货物就可以承租我的店铺而且是和房东直接签订租赁协议,后店铺交接时,没有签转让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后对方用支付宝给我打了货款,没有注明是什么费用,我当时只是收取了货款和房租押金,对方是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因店铺是违章建筑要拆除,对方就把我起诉到了法院,非说付给我的钱是转让费,要我退还给他,当时我不知道店铺是违章建筑,后来房东给我手写一份证明,证明房租押金是我给的,,我昨天把我在网络上发布的信息作了电子证据固化,还有些进货单,对方有,支付宝转账证明,我和房东签的租赁合同,房东手写的转让证明一份,上面只是写对方是从我手里转的店铺而已,这样的话我如果应诉,有胜诉的希望吗,
人
发表于 2016-03-29 10:03
向TA提问据你所述,你胜诉的可能性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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