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年初四的晚上下班后加班一小时后,领导请吃饭,一共三个人,都是同事,喝了酒,之后领导就派另外一个人送我,另外一个人先开车带着我跟领导,把领导送回家了,在送我,之后在车上喝的比较多,发生了口角,他就把我推下车,然后我就走着骂他,他送从我身上撞过去了,我在重症监护室里呆了一个礼拜,那个人,也没有来看我,以后交警去了他跟领导一口咬定没喝酒,吃饭的饭店都是他们熟人,也说没喝酒,之后我就报警了,他的车,跟人也控制起来了,车右前轮上有喷状形血迹,车门上也有,取了我的血,进行了DNA鉴定,完全符合,还有司法鉴定,也符合了车外撞击导致的伤,腰椎爆破性骨折,左脚开放性骨折,左部肋骨断裂,错位,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追究故意伤害罪,杀人未遂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6-04-02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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