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个问题,我个离过婚的人,春节前认识了个女的,刚开始她跟我说她离婚了的,后来我们发展成为恋人之后,她告诉我她跟前夫并没有办离婚手续,只是签了离婚协议,开始是男方要求离婚的,她有点舍不得那个家,答应到民政签好协议一年后离给男方,在我和她交往后男方反悔了,没有经女方同意擅自去民政局撤回了离婚协议。这时候我想等他们有了结果后再说,可前几天发现她怀孕了,我们本想不要的,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双胞胎,我们又都舍不得了,打算生下这两个宝宝。她进厂时紧急联系人写的是我的名字,备注关系就说我是她老公,我本想不同意她这样写的,可她又不高兴。目前她住在厂里宿舍,放假就过来我这,请问我们这算重婚吗?如果他前夫知道了起诉的话我们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人
发表于 2016-04-03 11:44
向TA提问要求她尽快与前夫办理离婚手续。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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