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一套店面归男方所有,离婚协议上写明等女儿18岁在一套店面产权上加名字,那现在男方就要求过户到他名下,(女儿的扶养权是女方,男方要求现在过户,,,女方想现在就过户加上女儿,或等女儿18岁,再直接过给女儿,,,两种方案男方都不同意),怎么能确保在女儿18岁时一定会按协议加女儿的名字???公证有用?过户授权委托有用???怎么能确保在女儿18岁时一定会按协议加女儿的名字?
人
发表于 2016-04-0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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