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试用期三个月,我已经做了两个月。可是我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我,做的很不开心,边和老板提出辞职。没想到他要求我等到招到新人再离开。不然要扣押我的工资?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到哪里反映维权?

江苏-连云港 发表于:2016-04-15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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