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想问下对方公司开 给我的货品发票是别的代开发票公司买来给我的一次金额十二万多,另一次是十四万,前段时间税务稽查局已经知道了,但我的确与对方有生意往来,而且我已经提供了转帐清单和对方供货时给我的清单。这样对方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福建-福州 发表于:2016-04-05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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