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是一个房地产公司的销售经理,我们公司由于两年年缺少资金,就想员工借了钱利息3分,我借给公司170万,后来公司没钱还,就把公司的房子过户给我个人了,购房合同发票也开了,由于不够首付款我又补款35万,这样就够首付了,发票也就都开了,这样合法不,现在房价涨的特别高,开发商有权要回房子吗

北京-朝阳区 发表于:2016-04-07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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