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媳在南安中医院生的孩子,刚开始是顺产,后来医生说可能孩子大得剖腹产,最后就转剖腹产了,剖腹产手术中医生告诉我们说母子平安要不要顺便结扎呢,我弟和我妈心想是二胎也不想生了就签字结扎了,到第二天带小孩洗澡时宝宝哭得全身发黑,医院说她们仪器不过先进检查不了得叫120转泉州儿童医院检查,我们就听医生安排去泉州儿童医院检查,后来检查说孩子是先天复杂性心脏病,泉州只能检查也不能治疗只能再带回南安中医院,可是回来医院却不让小孩进病房了,我弟媳还住在医院呢,后来我妈说孩子吃奶她妈还没出院怎么能分开呢,医院才勉强让孩子住进去,可是住进去了什么也不给小孩检查,也不给小孩洗澡,就想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你觉得医院这样有责任不? 现在医院里所以医生都否认她们没有说母子平安要不要结扎,她们知道我们没有证据,毕竟当时她们也就口头说的,现在还扬言说我们要告就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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